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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烟博客zblog 烽烟百科

谁知道酒徒这个作者?很出名吗?

酒徒,原名蒙虎,男,1974生,身高180cm,内蒙赤峰人,东南大学毕业,中文在线旗下17K小说网的知名签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首届网络文学联赛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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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我们国家要想赶上西方,需要经过的路还很长。不是一件武器和一两个运动就能解决问题的事。即使在经济上,有接近与西方的总规模,在其他方面,依然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的观念,我们的法律,差异不是一点半点。如果我们意识不到这些,早晚会有悲剧的上演。在大家的作品中,有人能够回到过去,把一切重来一遍,而现实中发生的事,却永远没有机会重来。

是一部架空小说,一个业余登山爱好者坠入另一个时空,明代。茫然的他不知自己去做什么。凭着自己的知识和良知,他选择了一条荆棘之路。历史由此而转弯。

指南录

一段虚构的历史。一群男人为了捍卫一个文明不被武力征服的权力,一个民族不集体沦为四等奴隶的尊严而进行的抗争。在崖山落日前,探索历史的另一种可能,和文明的另一种出路。虚构的故事,真实的人物。以文天祥空坑兵败后的抗元故事为主线,介绍那个时代的传奇。

隋乱

故事讲述的是隋炀帝年间,河北上谷地方的一个少年李旭,逃避兵役而进入大草原。在草原中收养了一头银狼,被草原民族视为圣物,他在草原结识了汉人徐大眼(徐茂功),与流落草原的中原人学得箭技和兵书等。帮助寄身的部落成为一个大部落,后因得罪突厥贵族,于是回归中原,参加了炀帝的首次征高丽,遂得赏识,于是成名,故事由此展开...

开国功贼

一个码头上扛包的苦力,只想着吃上碗饱饭,娶个媳妇伺候老娘。命运却一次次地将他抛上天空,然后又一次次摔下来,鼻青脸肿。历尽艰难,梦想却依然燃烧在胸。他,是巨贼张金称麾下的小头目。他是窦建德麾下的治乱能臣。他是大将军李旭眼中的爱民好官。他是唐高祖李渊眼中的---开国功贼。一个小人物在乱世之中寻找梦想的故事。

盛唐烟云

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生于斯,长于斯,五色石别无选择。

烽烟尽处

所有发生在过去的事情,无论是非对错,都已经成为历史,无法改变,也不能改变。所有生活在过去的人,无论贤愚不肖,都已经成为逝者,不必涂抹,也无法涂抹。历史只是过去留下来的记录,无论后人喜欢与否,都将存在。正如白垩纪的化石,经历数十万年光阴变换,依旧鲜活如生。谨以本书献给那些曾经为了中华民族不被奴役而战斗过的人,无分信仰。

乱世宏图

安得壮士挽天河,净洗甲兵长不用。

曾获成就

2008年荣获"2008年原创网络文学评选10大优秀作品奖"

2008年荣获中国国际版权博览会"最具商业价值原创网络文学奖"

2008年4月成为首届"中国网络原创作家风云榜"获奖作家

2009年4月,再次成为"中国网络原创作家风云榜"、"中国文学畅销书作家实力榜"获奖作家

2009年6月,荣获"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十佳人气作品"、"网络文学十年盘点十佳优秀作品"两项大奖,并被十年盘点组委会推荐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2010年,酒徒加入中国作家协会,成为中国作协会员。

2014年,酒徒在中央民族大学举办公开演讲。

2015年11月凭借《烽烟尽处》获第一届网络文学双年奖铜奖。

出名度还可以吧,不过我个人不是特别爱看架空类的历史小说。可能自己是女性,爱看的还是一些缠绵悱恻的温柔婉转的小文。

经典的小说,就像是《橙红年代》那样的小说,麻烦大家推荐几本吧

挺多的,我也很喜欢看历史小说…*^_^*

骁骑校

-----《国士无双》

历史小说,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应该算作橙红年代的前传,请注意,是橙红前传,而铁器时代只能算刘子光一个人的前传,相信聪明的读者已经理解了。

----《铁器时代》

历史,

上面说的,是算刘子光一个人的前传。

------《橙红年代》

都市激战,

该书首印15万册,创下了网络小说的新纪录。《橙红年代》 曾数月虎踞17k点击榜第一名的位置,总点击量已经超过一亿。橙红年代所创造的英雄形象刘子光在广大网文读者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武林帝国》

历史,

1.不是武侠题材,别被开头的装逼吓到 2.是爽书 3.应该比《铁器时代》好看点,毕竟那是第一本书

------《匹夫的逆袭》

屌丝逆袭,是刘子光表弟刘汉东的故事

酒徒

------《秦》

历史小说,酒徒写作第一部作品

------《明》

架空历史,酒徒第二部小说凭此一举成名,红透网络文学世界,被誉为“架空历史小说的开山鼻祖”。

------《盛唐烟云》,

隋唐三部曲”之一,奠定了他在架空历史小说领域无可替代的重要地位

------《隋乱》

(网络版原名《家园》)历史,隋唐三部曲”之一,在17K小说网拥有千万读者,繁体中文版曾创下台湾金石堂、诚品、博客来三大连锁书店畅销排行榜三榜齐上的傲人销售纪录,并已签约影视公司,即将搬上荧屏。而《隋乱》的泰文版则成为中国第一部被翻译成外文出版的网络小说。[1]

------《开国功贼》

历史,

隋唐三部曲”之一

------《烽烟尽处》

历史,

酒徒首次涉足民国故事和抗日战争,堪称17K小说网2012年度又一神作

------《男儿行》

历史穿越,

元末农民起义,农民

吴老狼

------《逆天吴应熊》

历史穿越

主角变成了大汉奸吴三桂的长子,然后发生了很多的。。。你懂的

------《三国董卓大传》

历史穿越

三国中最遭人痛恨的人物,三国死得最惨的人物,掀开三国战幕的人,三国中敌人最多的人物——董卓

------《封魔》

现代修真

百世处男的悲惨生活,开头挺好玩呐

我是猫

------《大明1937》

历史穿越

总点击量达到3954942,已完结。属于,明朝、清朝期间,里面包括闪电战、装甲战、潜艇战、空战、谍战等描写。

阿菩

------《桐宫之囚》

东方玄幻

,现更名《山海经密码》,依据中国最古老的经典《山海经》写成,再现了上古时代的地理及人文风俗。截止至2011年底,第一卷销量累计超过三十万册,成功进军实体出版。

------《边戎》

历史穿越

,以北宋灭亡、女真崛起为背景,篇幅约两百万字,创作时间约一年半,在连载期间创造了多项纪录,是06-07年网络文学中最具有影响力的历史小说之一,并在2009年由中国作家协会、中国作家出版集团和中文在线主办的“网络文学十年盘点”中,入围十年小说百强。

------《东海屠》架空历史,以明朝海盗为主题,开辟了网络文学一个前所未有的领域

时尚的作文

时尚是新颖的标志,是走在时代的尖端。时尚为单调的生活润色了不少,也带给人们精神上不少愉悦。一起来看看我整理的关于时尚的作文!

作文一《跟着时尚走》

时尚的脚步在前进,对于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是一个很大的诱惑。

我喜欢购买时尚杂志,对于当今的时尚潮流,我可是一清二楚。我和许多时尚爱好者一样有偶像,那便是耍着双截棍唱着“哼哼哈哈”的周杰伦。我喜欢两耳塞着耳机,听着他的歌漫步在校园里;我喜欢疯狂的购买一切与他有关的事物;我喜欢在床上边唱边跳“双截棍”。我喜欢他的音乐,虽然有时候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我依旧喜欢他。

妈妈总是说我是疯子,连人家唱的是什么都不知道,还如此喜欢。以前我最讨厌的动物就是猪了,可今年流行“黑白猪”,于是我便买了一大包,有:笔、尺子、吊饰、玩偶、包包……,买回来还欢喜得不得了。妈妈问爸爸:“这孩子是不是烧昏了头,她不是最讨厌猪吗?”爸爸只是点点头。

看着这些“黑白猪”,我第一次觉得猪很可爱!我喜欢上网,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我总是不断的更换我QQ秀,因为这是一种时尚;我总是QQ空间里放置许多帅哥、美女的照片,把空间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因为这也是一种时尚。时尚的脚步在前进,我也一直尾随其后。我总是和好友谈论时尚,一起购东西。

有时候,我觉得,我该停下来休息一下了,可潮流一来,我的魂便被勾走了。时尚迷就是时尚迷,喜欢跟着潮流走,经不住半点诱惑。

作文二《时尚潮流》

很多人都在跟随时尚潮流,可事实上潮流真的存在吗?它究竟在哪里?

“时尚潮流”也可以说是流行的服饰、鞋子、音乐和建筑…设计师利用各种风格,创造出五花们的作品,其中最受大家瞩目的就是衣服和鞋子了,设计师用特别的视觉效果,作出让人惊心动魄的佳作,使观众沉浸在时尚风潮的飨宴之中,为了要让自己的作品,展现在国际舞台上,个个设计师不断创作,引起时尚潮流一再改变,没有固定。

小提琴家帕格尼尼因为音乐才华横溢,征服了许多乐迷的心,当时的商店全都是关于他的产品,用来吸引顾客上门,他的消息传遍了大街小巷,乐迷天天等在帕格尼尼的住处外,要着签名。音乐他的乐曲受到好评,吹起了一阵“帕格尼尼旋风”。

自从人类克服了建筑高度的问题之后,人们开始把建筑往天空延生。可是人类真的需要摩天大楼吗?到目前为止,并不是每一层楼都有商家在营业,每一个空间都被充分利用。就像一栋又一栋的水泥怪兽,它占据了原本绿油油的草地,成为陆地上的障碍物。世界第一高杜拜,为了实现沙漠神化,耗费了大量资金来建造,后来因为没赚到钱,所以缴不出电费,而公司倒闭。

现在,提倡环保,大家开始流行骑单车,不管是上班族、爷爷、阿妈、大人或小孩,都有喔!骑单车不只环保还可促进健康,对身体也有很多有益处。单车也不断在增加功能,例如:可以装在车子上的袋子和篮子,也有特别造型的车灯,它们都是用来吸引人潮。造成了“单车潮流”。

因为想要站上国际舞台,因为想让音乐在世界回响,因为想要成为第一,因为想要环保,而有了“时尚潮流”。它们就在每个人的身边,只要大家喜欢用的、穿的、买的和看的,它就在那哩,成为世界瞩目。

作文三《时尚的苦涩》

当人们的血脉中奔流着各色汽水饮料时,似乎再没有一杯香茗高山流水般诗意地流淌的踪迹。

当人们恣意地将头发烫染得卷曲蓬松,五彩斑斓时,似乎忘记了自己原本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的秀发。

当人们开始将衣服穿薄,甚至“衣不蔽体”、奇形怪状时,似乎特立独行成了时代的标签。老祖宗的含蓄之美渐渐让步于时尚装扮。

当人们以车代步,进入了电动马达四轮的新纪元,似乎很少有人在月亮下闲庭信步,边走边欣赏,感受城市霓虹下最温存的拥揽。似乎没有人用脚步去丈量脚下的土地,感知生命的重量与自然的厚实。

当人们用电邮、用短讯、用视频支起了整个地球村,网住了这个偌大的城市,似乎人们丢失了驿寄梅花,鱼传尺素的期待与盼望。鸿雁飞过,丝毫没有等待的不安与渴望。咫尺与天涯丢失了那份如同生死别离般的重量。

当人们开始流行在饭店吃年夜饭,一家人聚在喧闹的酒店大厅时,人们似乎没有发现少了一份紧密,少了一份拥挤的温馨。没有了忙忙碌碌的筹备,便少了互相帮上一手的暖暖之语。没有了锅碗瓢盆的铿锵交响,便听了过年的“滋味”。只是吃顿饭,那还何需在外远游的人风尘仆仆地赶回吗?

当人们在电视前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快女”、“快男”等一系列选秀节目时,时尚的魔力将戏曲民乐从人们的耳朵里驱逐出境。

当人们的手中只剩下一些浮夸虚假的“青春文学”时,海子的眼泪便成为他们炫耀自己“博学”的家珍。而那些关于生命与爱的性灵,便被巨大的商业浪潮湮没在泛黄的纸上。

当人们再也没有阅读经典的习惯之时,这个由时尚照亮的世界是否会透彻明亮?

我们,义无反顾地沉浸在时尚的大潮中。

我们,也在义无反顾地远离经典传统之美为我们铺设的沙岸。我们,只能无助地挣扎。

我看时尚,却有一丝苦涩,我不知道,那是否是我们日渐空虚的心灵,在未来流下的一滴泪水。

作文四《我的时尚观》

时尚者,时代风尚之谓也。时尚抵御平庸,时尚驱逐保守,时尚拒绝一成不变。时尚是流动的而不是凝固的,它不能永恒,但却永远年轻。时尚,是跳动的生命,是精神的欲望,它总是在不经意间拔动你的心弦。时尚,是意识的蔓延,是思潮的扩张,它总在有意和无意间引领你的行动。

女性总爱走近时尚。时尚的女性,无异于一道亮丽的风景。高雅的女性,总在引领着时尚的潮流。但时尚的追求不仅要有主动的意识,更要有卓而不凡的品味,品味是在岁月的积淀中逐渐形成的。

时尚需要品味来提升,品味需要长期熏陶来养成。不同的场合应该选择不同的时尚。心灵涌动的创造的激情,胜于时尚包裹的身躯。肉体有胖瘦之分,心灵有雅俗之别。时尚的本质是生活而不是流行的发式和时装。华丽的包装也许能遮掩庸俗,给人带来视觉愉悦,但它代表不了时尚的主流。

时尚的女性,从来不会刻意追逐时尚,她们在心灵的深处悲天怜人,与人为善,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新事物的渴望,在创造新生活的同时升华自己,并养成高雅的气质和良好的习惯,衣着入时,举止优雅,思想前卫,谈吐不凡,这样的女性,才具有十足的时尚魅力。

男人也同样追逐时尚。真正时尚的男人,不会追求外在的时尚,而是以时尚的头脑和创新的思维,雷厉风行的作风和坚定的意志,走在时代的前列引领潮流,转变观念,校正世风,改造环境,穷在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

时尚的男人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远大抱负,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历史担当。真正时尚的男人,脚下的道路往往不平坦,因为他要提前预言并践行一个时代的真理,就必须承受时代落差造成的冲击。

时尚召唤创新,时尚推动生活前进,时尚使我们永葆青春。相信吧,朋友,时尚青睐我们每一个人。它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每一段时期。

只要你对人生永远怀有梦想,只要你对自然、对艺术、对新事物永远怀有好奇心,不管你处在什么年龄段,不论你是身体健康还是体弱多病,谁都无法剥夺你创造的激情和青春之心,谁都无法扼制你生命中焕发的时尚的光彩。

作文五《时尚重新定位》

当“追求时尚”成为新新人类的口头禅,当时尚指标主导你的生活时,“时尚”一词已经开始变味了。许多人曲解了它的真正内涵,甚至彻底颠覆了其本来面目。因此,我们不得不对它进行重新定位。

时尚不是推崇另类,而是展现个性。许多人将时尚狭义地定义为追赶时髦,盲目地认为只要衣着另类、举止怪异就可以成为时尚的弄潮儿,就能吸引百分之百的回头率。他们往往与周围人格格不入,经常做一些不合逻辑之事,并且美其名曰“富有个性”。其实,真正有时尚品位的人在生活的每个小细节中都流露出其与众不同的一面,不刻意地张扬和显露。他们有个性却不另类,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

当然,不是时尚创造人,而是人引领时尚。许多人认为时尚瞬息万变,诱惑人又作弄人,让人欢喜又叫人无所适从。殊不知,他们已经颠倒了时尚与人的主从关系。我们不能被时尚牵着鼻子走,而应该主动引领时尚潮流,创造时尚之风。随着世界日新月异的变化,时尚的潮流也成了主角,而不是心甘情愿地沦落为人的奴仆。但是,只要你有创造时尚的信心和理念,就能使它像尾巴一样紧随其后。

更重要的是,时尚不是轻浮幼稚,而是蕴藏内涵。许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待时尚,将成熟与时尚分离开来。其实,他们已经将时尚贬值了。追求时尚的人可以成为思想成熟的人,只要他们有一定素质修养的基础。追求时尚并不仅仅是获取物质上的充裕,外表上的时髦,更是追求精神上的充实,心灵上的富足。

当“感动中国”人物评选活动开展得如火如荼之际,怎样发挥自己的价值成了众人皆晓的时尚话题。人们在感受时尚的同时,更丰富了自己内在的涵养,积累了一定的`文化底蕴。因此,追求思想上的时尚风气能使你的性格臻于成熟和完美。

站在时尚浪潮前端的人们,审视一下你们的时尚品位吧!如果你只是一个推崇另类的人,那么请将另类转化成个性!如果你只是一个疲于追赶时尚的人,那么请树立主人翁的信念,自主引领潮流!如果你只是一个注重外表时髦的人,那么请把追求精神时尚放在首位吧!总之,我们应该重新定位时尚,挖掘其真正内涵,成为不折不扣的时尚人士!

作文六《品味时尚》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买阿玛尼回家当抹布使。阿玛尼,时尚吧?世界顶级十大奢侈品牌之一。于是,时尚成了啥?成了只买最好的,只买最贵的。

于是,我给这种品牌时尚下个定义,时尚的本质就是绑架女人的头脑,然后索求男人的腰包。因为女人嘛,就最懂这种时尚,且最爱时尚盛开的两种“花”:一种是有钱花,一种是尽管花。

女人之所以称为花,其原因有二:一是花,会花钱;二是花,花会凋谢的。

于是花期一过,这种时尚之花就凋谢了。别怕,时尚的大观园里的花儿赶着趟呢!

我听见花开的声音了,超级女声想唱就唱,而且唱的这么响亮,唱响了大江南北,红遍了两岸三地。于是,唱之时尚出现了。只要有了PK台,报了名,上了台,是骡子是马都敢拉进去叫唤。听的人啧啧赞叹:这真是天使的声音。我问问你,天使的声音,你听过这天使的声音吗?

于是,这种唱之时尚我也给下了定义:愚者自愚,娱者娱人。

还有,我补充一点,这种唱之时尚还附带了一个时尚的小产物:爆炸头。现在进理发店,说我理一个板寸,或剪一个“莫西干”,理发师不笑得满地找牙才怪,他笑你老土,然后给条时尚的建议:来,咱们理一个流行的超女头。瞧,多时尚。

头之时尚,我也赐个定义:脑袋里的东西越来越少,脑袋上的花样越来越多。

忙忘了手了,忙忘了手了。手现在也是一种时尚呢!手之时尚,地球人都知道,不就是博客吗?不就是挥一挥手,不带走千万点击率吗?

甭管是草根博客,还是明星博客,写着写着,就思念起文学。这里严重警告一下,博客不是文学,博客要是文学,作协该不干了,那一天该得进来多少作家啊!杜拉斯说:写作,是一场暗无天日的自杀。我觉得,自杀未免太奢侈了。因为这世上满是生了病却不想死的。我说写作,其实就是使屁股适应椅子的艺术。至于你那博客,至多也不过是个时尚的现象,乳名叫博之时尚。

于是这种博之时尚我还给配个定义:就是把所含口水成分差不多的人集中到一个圈子里去吐。

买之时尚,唱之时尚,头之时尚,博之时尚,咱们也品出了那么一点味出来了,剩下的,就是咱们自己去消化了。记住,品味时尚,所谓的时尚,可以咀嚼,可以回味,但万万不可以下咽,就像嚼口香糖!

作文七《时尚还是经典》

在发展迅速、新旧交替的时代,人们对时尚与经典有着不同的看法。有人热爱经典,说经典是经过时间考验而存留下来的精华,而时尚只不过是稍纵即逝的火花。

有人追求时尚,说时尚才是发展的体现,经典只应该压在箱底。在特殊的纪念日里拿出来拜拜老祖宗。有人说时尚就是经典,凡是能掀起一阵风暴能让人迷恋好一阵子的东西就能留存于经典的史册,成为经典。也有人说,经典的就是时尚的,能够算作是经典的东西总会时不时探出头来勾起人们的回忆,再刮起一阵时尚的旋风。

其实以上关于时尚与经典的种种是没有必要争论的。时尚与经典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而有人喜欢时尚有人推崇经典也体现了这个时代思想的多元化,并且时尚与经典一同行走于时代的大潮中也是必要的。

经典,就是古罗马的建筑,意大利传唱不息的歌剧,老北京的京腔京韵,江南秀美的园林和千百年来人们吟颂的文章诗赋;时尚,就是巴黎灯光闪耀的T形台,纽约街头的涂鸦和街舞,小酒吧里的摇滚乐和镁光灯下的娱乐圈,时尚与经典本来就应该是并行不悖的。身着时尚服饰的人们穿梭于古老的园林中,用手中的数码相机记录下建筑的经典,这就是时代的体现,证明了时尚与经典是能够相互交融的。

在各自生存的空间里也能够留下对方存在的空间。就像穿着时尚的人也会爱上经典的诗词歌赋。所以时尚与经典毋需对立。试想如果我们只能穿着一色的衣饰读古老的文章,生活还会多彩吗?如果不借助于一些时尚的方式,经典也是无法传承的。

而时下人们关于经典与时尚的争论源于一个认识的误区。有人认为经典就是古老,时尚就是前卫激进,时代的更新必然要求击破一切古老的东西。其实,经典作为曾经的一种时代的体现,是不需要颠覆的,真正的经典必然能接受时代的考验,否则是不能被称为经典的。

时尚也必须符合一种时尚的规律,盲目地破除经典、颠覆经典不是真正的时尚,即使它也能掀起一阵热潮或旋风,但待人们清醒后也会领悟到这其中的差别,还真正的时尚以本来面目。

时尚还是经典,就如鱼与熊掌,因为它们同样美好。而又不同于鱼和熊掌,因为它们可以兼得。同样味美而有营养,又可兼得,何乐而不为呢?

作文八《时尚,在看你》

时尚,本身就是一笔重要财富,或是感知,或是实物,或是体会,或是品位。如果把“时尚”这个词以名词来看,则展示的是流行,是时代散发出来的气息,是岁月留下的痕迹。如果把“时尚”以形容词或动词来看,则呈现出的是前卫,是进步,是一种主动追求美丽和魅力的效应。

名词的“时尚”,它可以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从单色调的蓝灰系列衣服,到如今色彩斑斓、五花八门的奇装异服,时尚这个东西,似乎有种魔力,无时不在展示前卫和潮流。从黑色短发到五颜六色的染发和男人披肩的长发,印证的不仅仅是对时尚达人思想的变迁,显示的更是时代的多元化。

从吃素到吃荤,再从吃荤还原到吃素,这个回旋,我不认为是一种“装酷”,这是时尚营养观起到的作用在发酵。“要吃就吃绿色食品”的口号,正是基于这点。

“住”呢?从小平房到二层小楼,多层到高层。一时间,各个时尚高楼大厦平地起。农村的人想进城,城市的人想住乡下。表面看起来,这些人的脑袋都有问题,实则不然。农民想进城,是想融入城市生活,想接轨;城市人想进村,是想拥抱自然,想呼吸清新空气。两则都是“时尚”,却都是最自然的内心真实反映。

最后说“行”。熙熙攘攘的行人,遍布在世界各地旅游;各种品牌的车牌,排列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发达的交通网络,从爱坐车到喜欢行走;形形色色的特色户外运动,大家从陌生都熟识……这些,无不昭示着“时尚”和“时尚观”已渗透到每个角落,并在改变我们的生活。

关于形容词或动词的“时尚”,涌现出的各种“时尚达人”就可给予最合适的解释。音乐达人、城市达人,以及恋爱达人、美丽达人、博客达人、拍拖达人、医疗达人等等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乱花渐欲迷人眼”。“时尚达人”的称呼,本身就很时尚,正如从大人、老爷、太太的称呼到先生、女士、小姐、同志的转变,从作揖、拱手、跑拜、请安到握手、鞠躬、颔首,是时代的进步,是岁月的变迁,是“时尚”的助推。

这个年头,似乎很容易制造时尚。制造时尚的过程,则是动态的进步和社会的“包容”。超女流行,引领时尚潮流;舞林大会盛行,挑起舞蹈风尚;网络发达,红人烽烟四起。尽管这些现象出现的另类达人如芙蓉姐姐、菊花妹妹等饱受诟病,但不得不承认,这些达人都“火”了,火得莫名其妙,火得翅膀发热。

是社会浮躁了吗?是人心散了吗?NO,都不是。是社会发展了,是时尚观多元了,是品位提升了,是时代进步了。不是吗?阅读时尚,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就是一种品位;品味时尚,本身就是在阅读“历史”,本身就是在阅读你我。

时代变迁,追求时尚之心不能泯。感受到了吗?时尚并没走,它一直在看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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