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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需求计划、物料主数据、采购、库存管理、仓库管理、发票校验、后勤信息系统等几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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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模块按SAP的解释来说,就是MM(Material Management)(物料管理)模块,是SAP产品中最常用的一个模块,它涉及到物料管理的全过程,与财务、生产、销售、成本等模块均有密切的关系。
MM模块的组织结构
集团:SAP中最高的组织结构,所有数据均在集团层次下运行。
公司:SAP中一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可以在公司层次产生需要的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等财务文件。
工厂/地点:公司内的一个组织单元,可以是一个分公司、一个车间或者一个销售服务中心、一个仓库服务中心。部分物料数据是工厂级别的,如MRP类型、策略组等。
存储地点:物料的存放地点或位置,是工厂/地点的下一层机构。
采购组织:采购核算中的最重要一个环节,与供应商议价时以采购组织为核算对象。同一个供应商与不同的采购组织可以有不同的价格、付款方式和交期。采购组织可以为多个公司/工厂服务。一个公司/工厂也可以对应多个采购组织。
采购组:负责日常的采购活动,用于统计采购信息。
扩展资料
MM模块中,最重要的是主数据的质量,主数据资料设置的颗粒度、数据本身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相关模块运作的精确程度。而主数据设置的正确性又取决于主数据规则设计,主数据规则设计又取决于集团或公司对各项业务的管控性与前瞻性。
SD模块的POD功能很少启用。所以笔者比较少去关注这个功能,也基本很少去关注因这个功能启用后导致库存管理方面的一些不同的地方。A项目给了笔者一个机会,去关注与研习所谓的T库存(在途库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AP MM
sap公司代码定义
SAP概念之Client(集团)
Client(集团)是SAP系统的一个组织单元/结构。该组织单元是最高层次的,也是所有实施SAP应用模块必须创建并维护的组织结构。每个Client在与其他业务、组织、技术等方面与其他Client都是独立的,有各自的主数据和数据库表。
在Client层次设置的系统属性和参数,适用于于该Client下的所有公司/公司代码等其他组织架构/单元;所有的输入和产出、处理加工都是分Client进行的,即不跨Client处理。
这也就是说,一个单位多个公司,设置成多个Client后,则:
(1)一个用户处理不同Client的业务,需要在每个Client下创建用户账号,并分配权限;
(2)不同Client中公司的同一个客户、供应商、物料等等都必须在各自的Client下创建维护,不能在一个Client下一次性创建,多个Client共享。
R/3初始安装时,有两个默认的Client即000和001;这两个Client包含必要的默认配置内容,因此可以作为创建新Client的模板。
实务处理中,一个Client可以与一个公司对应,也可以与多个公司对应。例如,一个集团,跨了很多行业,每个行业都有不少的公司。此时,如何有效设置和管理Client?为了保证Client层次上的数据充分共享和一致,整个设置为一个Client,而其下的行业等可以通过其他维度,比如控制范围等来划分。一个集团两个公司,设置为两个Client的,那么同一用户同时涉及到两个单位的业务,就必须为该用户在两个Client创建两个账户,分配两次权限。这显然会增加维护工作量,并且难以保证Client层次上一些数据的一致性。
SAP概念之Company(公司)
在SAP中,Company(公司)与Company Code(公司代码/公司码)是两个不同,但是又相联系的概念。
Company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具财务报告的最小层次组织单元。
一个Client下,一个Company可以与一个或多个Company Code对应起来,一个Company Code只能对应一个Company。在启用SAP模块中,Company Code是必须的,而Company是选择性的。Company Code层次财务报表时自动生成的,而Company的财务报表是基于Company Code的合并报表。这也是SAP多维度和层次出具财务报表的一个体现。对于不需要出具这种合并报表的单位,Company是不需要进行维护的。
某单位实施SAP时,有这样的场景:全国一个总公司,下属42个分公司(非法人)。SAP处理中,将这43个总分机构都设置成Company Code,同时,设置了43个一样的Company。因为公司也需要出具各个分公司的报表和总公司的财务报表,所以上述设置没有真正启用SAP的合并报表功能,如果43个Company Code对应到1个Company,则可在系统内出具总公司层次的合并报表。
上面这段有失偏颇,理由有2:
1、设置43个company可以出合并报表,对于数据的汇总,设置成1个company还是43个company没有区别
2、设成43个company可以很好的解决内部抵消,如果设置成1个,无法实现灵活的内部抵消
所以,我支持设置成43个。
这里系统在组织架构本身,体现了如何处理法人和非法人的关系——会计上,法律实体一定是会计主体,而会计主体未必一定是法律主体。就像上面的,分公司是会计主体,却并非法律实体。因此,会计主体对应到Company Code层次,而法律实体对应到Company层次是可以满足两个层次分别出具报表要求的。
为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可合并性,同一个Company下的Company Code必须使用相同的会计科目表(Chart of Account)和会计年度(Fiscal Year)。但是每个公司代码都可以使用不同的本币(Local Currency)。
基本的配置分为两部分:
(1)定义Company:组织架构-定义-财务会计-定义公司;
(2)将Company分配给已经定义的Company Code:分配-财务会计-将公司(Company)分派给公司代码(CompanyCode)。
SAP概念之Company Code(公司代码)
Company Code(公司码/公司代码)是依照外部会计要求的会计实体(一般)而设置的最小组织单元,有其自身完整的科目和帐套。所有的业务交易过账之后都将在该层次上得以反映和记录,以出具法定的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因此,Company Code的定义和维护时必须的,如果要启用SAP的一个应用模块的话。Company Code(公司码/公司代码)是FI模块最核心的组织单元;启用财务模块至少要定义一个公司代码,也可以说,每个Client的启用至少也应该有一个公司代码。
上面说到公司代码一般是根据会计实体要求设置的,实务中也可根据需要以其他标着设置公司代码,如一个不同地点的,分开,但是不完全独立的经营场所。例如,在国外的分支机构就是典型的例子。该分支机构不单独作为会计实体,但是需要采用相适应的货币、税率等准则。此时,单独设置成一个公司代码处理。而这个国外分支机构的公司代码和国内的总部对应的公司代码合并起来,对应一个公司(Company),认可可以出具国内规定的会计实体层次上的财务报表。又如,同一个地区,一个公司如果要将其两个工厂的业务完全分开,也可以设置成两个公司代码,然后对应到同一个公司(Company)。
公司代码是财务会计模块最核心的数据,是因为,其他模块产生的会计记录都最终转化为公司代码层次的财务记录进入FI模块了。因此,其他能够产生财务记录的模块自身的特有组织单元都与公司代码有适当的关联规则。于此,类似Controling Area是CO模块最核心的组织单元。
试试事务代码:F-43。
如果借方、贷方科目都是统驭科目,那么借方应付的过账码用21,贷方其他应付的过账码用31。
如果借方、贷方其中有一方是总账科目,那么相应的过账码为40(借方)或50(贷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