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橙子网站建设,新征程启航
为企业提供网站建设、域名注册、服务器等服务
chmod命令用于改变linux系统文件或目录的访问权限。
创新互联公司专注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互联网综合服务,包含不限于成都网站设计、做网站、嵊泗网络推广、微信小程序、嵊泗网络营销、嵊泗企业策划、嵊泗品牌公关、搜索引擎seo、人物专访、企业宣传片、企业代运营等,从售前售中售后,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您的肯定,是我们最大的嘉奖;创新互联公司为所有大学生创业者提供嵊泗建站搭建服务,24小时服务热线:18982081108,官方网址:www.cdcxhl.com
用它控制文件或目录的访问权限。
该命令有两种用法:
一:文字设定法:
命令格式:chmod [对象][+|-|=][权限] 文件名
对象:u-目录或者文件的所有者;棚喊g-目录或者文件的所有组;o-除了目录或者文件所有者和所有组的用户或者群组;a-所有的用户及组。
文备灶字权限的表示:r-读权链滚野限;w-写权限;x-执行权限
用法示例:
给zhidao.txt文件的所有者添加读权限
chmod u+x zhidao.txt
二:数字设定法
命令格式:chmod [权限] 文件名
数字权限的表示:0表示没有权限,1表示可执行权限,2表示可写权限,4表示可读权限,
然后将其相加。
数字设定法需要同时设定u、g、o三组用户的权限,依次用3个8进制数表示。
建议找一下相关的linux教程,在百度知道上几句话说不清楚。
vi编辑器是所有Unix及Linux系统下标准的编辑器,它的强大不逊色于任何最新的文本编辑器,这里只是简单地介绍一下它的用法和一小部分指令。由于对Unix及Linux系统的任何版本,vi编辑器是完全相同的,因此您可以在其他任何介绍vi的地方进一步了解它。Vi也是Linux中最基本的文本编辑器,学会它后,您将在Linux的世界里畅行无阻。
1、vi的基本概念
基本上vi可以分为三种状态,分别是
命令模式(commandmode)
插入模式(Insertmode)
底行模式(lastlinemode)
1)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
控制屏幕光标的拆哪镇移动,字符、字或行的删除,移动复制某区段及进入Insertmode下,或者到lastlinemode。
2)插入模式(Insertmode)
只有在Insertmode下,才可以做文字输入,按[ESC]键可回到命令行模式。
3)底行模式(lastlinemode)
将文件保存或退出vi,也可以设置编辑环境,如寻找字符串、列出行号等。
不过一般我们在使用时把vi简化成两个模式,就是将底行模式(lastlinemode)也算入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
2、vi的基本操作
a)进入vi
在系统提示符号输入vi及文件名称后,就进入vi全屏幕编辑画面:
$vimyfile
不过有一点要特别注意,就是您进入vi之后,是处于[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您要切换到[插入模式(Insertmode)]才能够输入文字。初次使用vi的人都会想先缓纤用上下左右键移动光标,结果电脑一直哔哔叫,把自己气个半死,所以进入vi后,先不要乱动,转换到[插入模式(Insertmode)]再说吧!
b)切换至插入模式(Insertmode)编辑文件
在[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下按一下字母i就可以进入[插入模式(Insertmode)],这时候你就可以开始输入文字了。
c)Insert的切换
您目前处于[插入模式(Insertmode)],您就只能一直输入文字,如果您发现输错了字!想用光标键往回移动,将该字删除,就要先按一下[ESC]键转到[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再删除文字。
d)退出vi及保存文件
命令行模式下保存并退出:输入ZZ
在[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下,按一下[:]冒号键进入[Lastlinemode],例如:
:wfilename(输入[wfilename]将文章以指定的文件名filename保存)
:wq(输入[wq],存盘并退出vi)
:q!(输入q!,不存盘强制退出vi)
:x(执行保存并退出vi编辑器)
3、命令行模式(commandmode)功能键
1).插入模式
按切换进入插入模式,按“i”进入插入模式后是从光标当前位置开始输入文件;
按[a]进入插入模式后,是从当前光标所在位置的下一个位置开始输入文字;
按[o]进入插入模式后,是插入新的一行,从行首开始输入文字。
2).从插入模式切换为命令行模式
按[ESC]键。
3).移动光标
vi可以直接用键盘上的光标来上下左右移动,但正规的vi是用小写英文字母[h]、[j]、[k]、[l],分别控制光标左、下、上、右移一格。
按[ctrl][b]:屏幕往“后”移动一页。
按[ctrl][f]:屏幕往“前”移动一页。
按[ctrl][u]:屏幕往“后”移动半页。
按[ctrl][d]:屏幕往“前”移动半页。
按[gg]:移动到文章的首行。(可能只在Vim中有效)
按[G]:移动到文章的最后。
按[$]:移动到光标所在行的“行尾”。
按[^]:移动到光标所在行的“行首”
按[w]:光标跳到下个字的开头
按[e]:光标跳到下个字的字尾
按[b]:光标回到上个字的开头
按[#l]:光标移到该行的第旅粗#个位置,如:5l,56l。
Vi还提供了三个关于光标在全屏幕上移动并且文件本身不发生滚动的命令。它们分别是H、M和L命令。
(1)H命令
该命令将光标移至屏幕首行的行首(即左上角),也就是当前屏幕的第一行,而不是整个文件的第一行。利用此命令可以快速将光标移至屏幕顶部。若在H命令之前加上数字n,则将光标移至第n行的行首。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命令dH将会删除从光标当前所在行至所显示屏幕首行的全部内容。
(2)M命令
该命令将光标移至屏幕显示文件的中间行的行首。即如果当前屏幕已经充满,则移动到整个屏幕的中间行;如果并未充满,则移动到文本的那些行的中间行。利用此命令可以快速地将光标从屏幕的任意位置移至屏幕显示文件的中间行的行首。例如,在上面屏幕显示的情况下(不论光标在屏幕的何处),在命令模式下,输入命令M之后,光标都将移到add这一行的字母a上。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命令dM将会删除从光标当前所在行至屏幕显示文件的中间行的全部内容。
(3)L命令
当文件显示内容超过一屏时,该命令将光标移至屏幕上的最底行的行首;当文件显示内容不足一屏时,该命令将光标移至文件的最后一行的行首。可见,利用此命令可以快速准确地将光标移至屏幕底部或文件的最后一行。若在L命令之前加上数字n,则将光标移至从屏幕底部算起第n行的行首。同样值得一提的是,使用命令dL将会删除从光标当前行至屏幕底行的全部内容。
4).删除文字
[x]:每按一次,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后面”一个字符。
[#x]:例如,[6x]表示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后面”6个字符。
[X]:大写的X,每按一次,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前面”一个字符。
[#X]:例如,[20X]表示删除光标所在位置的“前面”20个字符。
[dd]:删除光标所在行。
[#dd]:从光标所在行开始删除#行
5).复制
[yw]:将光标所在之处到字尾的字符复制到缓冲区中。
[#yw]:复制#个字到缓冲区
[yy]:复制光标所在行到缓冲区。
[#yy]:例如,[6yy]表示拷贝从光标所在的该行“往下数”6行文字。
[p]:将缓冲区内的字符贴到光标所在位置。注意:所有与“y”有关的复制命令都必须与“p”配合才能完成复制与粘贴功能。
6).替换
[r]:替换光标所在处的字符。
[R]:替换光标所到之处的字符,直到按下[ESC]键为止。
7).恢复上一次操作
[u]:如果您误执行一个命令,可以马上按下,回到上一个操作。按多次“u”可以执行多次回复。
8).更改
[cw]:更改光标所在处的字到字尾处
[c#w]:例如,[c3w]表示更改3个字
9).撤销更改
[u]:撤销上一次更改,可以一直按[u],一直撤销到最旧修改状态。
[ctrl][r]:恢复撤销的更改,可以一直按该组合键达到最新的改变。
10).跳至指定的行
[ctrl][g]列出光标所在行的行号。
[#G]:例如,[15G],表示移动光标至文章的第15行行首。
4、Lastlinemode下命令简介
在使用[lastlinemode]之前,请记住先按[ESC]键确定您已经处于[commandmode]下后,再按[:]冒号即可进入[lastlinemode]。
A)列出行号
[setnu]:输入[setnu]后,会在文件中的每一行前面列出行号。
B)跳到文件中的某一行
[#]:[#]号表示一个数字,在冒号后输入一个数字,再按回车键就会跳到该行了,如输入数字15,再回车,就会跳到文章的第15行。
C)查找字符
[/关键字]:先按[/]键,再输入您想寻找的字符,如果第一次找的关键字不是您想要的,可以一直按[n]会往后寻找到您要的关键字为止。
[?关键字]:先按[?]键,再输入您想寻找的字符,如果第一次找的关键字不是您想要的,可以一直按[n]会往前寻找到您要的关键字为止。
D)保存文件
[w]:在冒号输入字母[w]就可以将文件保存起来。
E)离开vi
[q]:按[q]就是退出,如果无法离开vi,可以在[q]后跟一个[!]强制离开vi。
[wq]:一般建议离开时,搭配[w]一起使用,这样在退出的时候还可以保存文件,可以在后面再跟[!]强制保存退出。
[ZZ]:保存并退出vi。
F)语法加亮
[syntaxon]:vi编辑器默认不打开语法加亮功能,打开vi编辑器后在[lastlinemode]下使用[syntaxon]命令即可打开语法加亮功能,此时编辑器会高亮显示文件中的关键字,方便编程使用,用[syntaxoff]命令可关闭该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