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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环保、食品等行政执法部门,深入河南牧原食品有限公司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排查。
成都创新互联从2013年成立,先为尼开远等服务建站,尼开远等地企业,进行企业商务咨询服务。为尼开远企业网站制作PC+手机+微官网三网同步一站式服务解决您的所有建站问题。每天一上班,李昂首先要登录“两法衔接信息平台”,浏览各行政执法单位的执法信息。李昂是河南省内乡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他的主要任务就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监督。
多年来,行政机关为官不正、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现象,备受群众诟病。针对此,内乡县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制度瓶颈倒逼“顶层设计”
“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上缺乏强制手段,案件办理干扰大,我们的执法人员经常感到有心无力,想为而不敢为。”内乡县食药监局执法队队长李星说。
该县检察院检察长黄玉林坦言,由于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的传统监督存在视野狭窄、手段乏力、职能发挥不全面等弊端,要监管到位,必须进行顶层设计。
2014年初,内乡县检察院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对林业局、建设局、国土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监督,该意见共计22条,故又被称为“行政监督22条”。
为使行政执法不离开监督视线,该院还制订了平台建设、信息沟通、执法备案、联络对接等一系列制度,构建起两法衔接工作格局。2015年以来,该县共设立两法衔接工作联络处26个,召开联席会议8次。
“在监督中,检察机关既可‘幕后’监督,又可‘抱团’执法,实现了‘双赢’之效。”黄玉林感慨。
2015年4月,一起案件信息引起内乡县检察院案管中心马文生的注意。某村村民张某为种植香菇非法采伐树木。林业稽查大队对张某作行政处罚后,将案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但公安机关以无法计算采伐量为由未予立案。
“根据有关法律解释,张某制作锯末20方的行为已经达到立案标准。”马文生将这一信息移交该院侦监部门。
经核查,检察机关向森林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次日,森林公安依法对张某立案侦查。
据统计,截至目前,内乡县已有51家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机关实现联网,组建行政执法信息员队伍80余人,基本实现了行政执法监督的全覆盖。
目前,该院已监督各行政执法机关录入行政执法信息1900余条,搭建了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大数据库”。
保民生紧盯关键部位
“矿上机器一响,灰尘漫天,碎石乱飞,天天吃灰吸尘不说,呆在屋子里整天提心吊胆的。”内乡县桃溪镇村民吴春发现屋后有一家采矿点后,多方反映此事。
内乡县检察院得知此事,通过调阅土地执法信息、执法卷宗发现,国土部门对9起违法采矿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有的在缴纳了部分罚款后仍在偷偷开矿。2015年10月初,该院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国土局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国土局随即采取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资源、拆除机器设备等措施,彻底对非法采矿点予以关停,制止了违法采矿行为。
针对行政执法涉及领域广、执法活动总量大的特点,该院抓住民生主线,以建设、国土、水利等20余家重点行政执法机关为关键点,强化监督。据统计,2015年以来,该院共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督促履行职责建议23件,行政执法机关共追缴行政收费、罚款及滞纳金4000余万元;共立查行政执法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0人;对40起案件建议强制执行,开展非诉执行活动监督48件,发出检察建议48件。
如何下好行政执行监督新机制这盘棋?内乡县行政执法资源的重新配置,倒逼办案人员转变执法观念,形成了巨大的“聚合效应”。
“原来执法观念不强,‘法制股’一人兼数职,形同虚设。现在,我们对法制股进行重新配置,招聘3名专职人员,负责对案件的审核把关。”内乡县国土局副局长黄橙红说。
目前,内乡县51个行政执法部门健全了专职机构,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培养出一支专业化执法队伍。
“有了检察机关的‘背后敲打’,再不认真履职,就要面临被以失职、渎职问责的风险。现在,我们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观念强了,百姓满意度提高了。”内乡县环保局干部胡著瑞对检察机关的监督由衷点赞。
该县工商局副局长江海潮认为,有司法机关“撑腰”,行政执法机关的调查难、抽样难、取证难,甚至受到围攻谩骂、威胁的问题,都迎刃而解了。